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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河镇:注重监委会规范建设,促基层监督实效增强

作者:徐海波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8 09:29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近日,神河镇纪委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工作履职,对全镇十个村(居)监委会主任进行了专题培训,促进了基层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一、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省市实施意见和县镇关于推行镇纪委直接监管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特别加强对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细则》的学习,做到学懂悟透精神要求,熟练掌握工作方法技能,不断提高监委会工作履职能力水平。

二、明确自身职责定位,规范履行监督职能。严格执行县纪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村监委会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对村监委会8项职责、村监委会主任7项职责、监委会委员7项职责、村监委会8项权限和4项义务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特别对监委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进行了再明确,为监委会规范履职提供了依据和遵循,促进各监委会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定位,规范履行职责职能。

三、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操作流程。坚持全面推行监委会工作“一册两本三表两单一台账”制度。即:《村监委会工作手册》记录工作日志;《列席或参与村两委会议记录本》记录参与重大决策情况;《村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会议记录本》记录监委会议事情况;《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登记)表》《村民监督委员会“一事一监督”情况登记表》《村民监督委员会问题线索报告表》《村民监督委员会收集意见建议情况统计台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问题收集暨拟办意见单》《村委会办理结果反馈单》记录村监委会作用发挥情况。坚持月例会制,报告本月工作;季度问题线索清零制,每季度必须向镇纪委上报1条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同时,要求各监委会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有工作总结,年度向村民述职和镇纪委报告工作,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四、主动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工作支持配合。要求村监委会要明确职责定位,坚持参与不决策、监督不干预、工作不越位、公正不徇私、助力不拆台。一要处理好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自觉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监督和评议。二要处理好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必须严格监督工作程序和方法。三要处理好与村党支部的关系,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四要接受镇纪委对业务工作的直接监管,在镇纪委指导下行使监督权,直接向镇纪委汇报履行监督工作情况,争取工作的主动,营得支持配合。

五、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坚持监委会月例会制度,每月组织监委会委员召开工作例会,总结本月工作,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同时加强委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知识能力提升,促使主动积极参与到工作当中。同时,按照管理有组织、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督有制度、运行有程序、工作有台账、监审有印章、履职有保障的八有标准,在规范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建设成果,为监委会履职提供阵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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