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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实“三转”中提升干部作风素质

作者:宋璇涛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4 09:53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做到自身清、家属清、身边清。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担当新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能定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

 “三转”的目的是为了收拢战线、攥紧拳头、形成合力,使工作向主业聚焦、力量向主业汇聚,切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转职能”,重在找准定位,将履行职责的范围归位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上来,坚决纠正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转方式”,重在转变观念、改进方式,实现“面面俱到”向“术业专攻”转变、“四面出击”向“重点突破”转变、“过程参与”向“执纪监督”转变。“转作风”,重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转作风是转职能、转方式的保障,作风转不到位,转职能、转方式就难以落实。“三转”的过程就是自我革命的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三转”为契机,以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以过硬的作风打造铁军队伍。要观大势、谋大局,强化责任担当,将工作抓深、抓细、抓实;要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促进自我净化、自我规范,提升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做到自身清、家属清、身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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