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纪委监委
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典型案例
(2020年4月17 日)
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城关镇李家坪村委会主任丁义明,违规从村集体资金中列支香烟和酒水费用,同时其本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2月,丁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违纪资金。
2.旬阳县蜀河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田治进,2015年至2017年,对职工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职工违规以私家车加油票报销差旅费,其本人也存在使用私家车加油票报销差旅费问题。2019年12月,田治进受到警告处分,会计韩从花受到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3.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与项目管理股工作人员丁清财,兼任县市政公司经理期间,在县住建局和县市政公司违规重复领取工资和年终奖金。2019年12月,丁清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4.双河镇平河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鄢开喜,未按新民风建设工作要求对贫困户大操大办乔迁宴予以制止纠正,且在工作日期间接受贫困户乔迁宴请。同时其本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鄢开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纪律要求,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上级通知精神、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牢廉洁底线,确保压力、责任传导到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快查快结。尤其是要密切关注和及时甄别隐形变异问题,对执行规定打折扣、搞变通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