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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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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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此次案件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你们,请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
近日,旬阳县纪委监委按照省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各镇纪委办理过的扶贫领域案件进行抽查复核工作,针对在扶贫领域案件复核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镇纪委印发《整改意见反馈函》,要求限时整改问题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问责质效,严防扶贫领域问责泛化、滥化,3月以来,县纪委成立三个专项评查组随机对镇纪委办理案件进行抽查检查,并明确协作区域机制,由县纪委各联系室负责抽查复核所联系镇纪委的扶贫领域案件,联系室负责人为案件抽查复核具体责任人,协作区联系领导为抽查复核责任领导。
为确保评查工作成效,县纪委监委制定了详细的《扶贫领域查处案件复核工作方案》,规定了对镇纪委查否了结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抽查复核比例不少于50%,对镇纪委查处的扶贫领域前三种形态违纪问题复查复核比例不少于20%的原则,明确围绕问题线素的处置方式是否合理、查否了结案件是否做到查深查实、立案案件责任逃究是否到位等开展抽查复核,依照监督执纪规则,对案件的程序、证据材料、适用纪律条款等进行同步复核。同时,复核在全县各镇纪委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由各评查组严格对照《案件质量评查评分表》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说明》,采取查阅相关卷宗、个别谈话等形式,对案件的审查调查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定性量纪、处分决定落实情况等进行抽查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