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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通报1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8 10:21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为进一步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现将近期查处的1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吕河镇秦家塔村支部书记罗龙竟违规收取群众苗木管理费并坐收坐支问题。2013年4月,县农业局免费扶持秦家塔村9000余株核桃树苗用于该村发展产业。在苗木发放过程中,时任村委会主任罗龙竟以购买水泵、水管及药物防治费用等为由,私自决定向领取树苗的群众每株收取1元管理费,并将收取的费用直接支出用于通村公路维修等开支。2018年10月,罗龙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白柳镇陈家庵村监委会主任袁文新违规收取建房户保证金用于村集体开支问题。2011年至2014年,时任陈家庵村党支部书记袁文新安排收取建房户陈某等14户群众建房保证金,用于村集体开支。2018年10月,袁文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金寨镇寨河社区一组党员蒋道德侵占集体退耕还林资金问题。2006年,经原寨河村村组会议研究,将该村原一组11亩集体机动地实施退耕还林,由村民蒋道德等3户负责管护,并将集体退耕还林面积分别登记在蒋道德等3户名下,并约定补助资金中除管护费外其余资金上交村集体统一管理使用。但补助资金兑付后,蒋道德拒不上交,将3680元补助资金占为己有。2018年11月,蒋道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四、仙河镇吉家庄社区居委会文书王家玺违规保管村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1月,王家玺未将处置集体资产的6.8万元村集体资金及时上缴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违规存入个人账户。2018年11月,王家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已收缴村集体。

五、县扶贫开发局干部来显群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9月5日,安康市纪委干部作风明察暗访组到县扶贫开发局明察暗访,发现来显群办公电脑上有打开的QQ空间魔法卡片游戏界面。2018年11月,来显群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六、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股副股长李刚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9月5日,安康市纪委干部作风明察暗访组到县国土资源局明察暗访,发现李刚办公电脑桌面有打开的“三国三十六计”网页游戏界面。2018年11月,李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城关派出所辅警杨茂彬、肖飞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8月31日,我县召开全县脱贫攻坚推进会,城关派出所协警杨茂彬、肖飞根据安排进行会议安保执勤。在工作期间,二人责任心不强,脱岗漏岗,导致上访人员冲击会场,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杨茂彬、肖飞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八、石门镇谌家院社区支委委员、居委会主任崔用卿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按照社区工作分工,崔用卿具体负责社区垃圾的清扫、转运,环卫工的聘用和垃圾场的日常监管工作。2018年10月13日,因崔用卿履行日常监管工作职责不力,导致垃圾清运处理不及时,垃圾燃烧影响群众生活,被群众举报至省委第三环保督察组,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崔用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九、旬阳县公安局甘溪派出所教导员徐元军骗取国家创业担保贷款问题。2012年7月,时任旬阳县公安局关口派出所教导员徐元军隐瞒其国家公职人员身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补助资金。2014年11月贷款到期后,徐元军已按期偿还贷款,并于2015年3月将违规享受的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退缴。2018年10月,徐元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构元镇开花村党员、七组组长、村秸秆禁烧巡逻队成员李龙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9月13日,李龙水在明知上级关于秸秆禁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在秸秆禁烧重点区域露天焚烧玉米秸秆,造成环境污染,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李龙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共旬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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