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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四个亲自”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作者:邓骁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5 09:07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为深入推进旬阳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该县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为期45天的专项巡察,县委书记夯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四个亲自”,扎实有效推进县委巡察工作,切实保障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落实。

巡察工作亲自部署。每轮巡察前,县委书记按照市县同步、系统联动和县委巡察全覆盖的任务要求,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的建议名单,亲自选定被巡察单位、巡察组组长,强调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精神和县委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严格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巡察业务亲自培训。根据专项巡察工作需要,县委书记定期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巡察机构调整、巡察干部配备和巡察文件、制度等重要事项。针对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文件和重大决策部署,县委书记第一时间召集县委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并结合该县实际,召开巡察业务培训会开展学习交流,深入推进该县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巡察报告亲自修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作风建设专项巡察以来,县委书记在会上的报告均亲自起草,直面问题,提出要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先后提出“做好巡察工作要抓实‘六个方面’,巡察培训要做到‘三个必讲’”,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等要求,为县委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推进县委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巡察环节亲自督导。每轮巡察后,该县建立起县委每周听取一次巡察工作汇报、县纪委每周通报一批问题、县委巡察办每周反馈一批问题的“三个一”巡察责任机制,由县委巡察办及时反馈移交巡察问题,县委书记均亲自审批签处,要求县级各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按期落实到位,促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截止目前,巡察共发现督促整改问题 36 个,提出整改建议 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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