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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0 09:47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段家河镇文雅村支部书记陈显勤,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给其近亲属非贫困户办理贫困户建房补贴。2018年9月18日,陈显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县财政局账户。

二、甘溪镇甘溪社区党员王发明,利用自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身份,协助非贫困户以其名义申请陕西省避灾生态搬迁安置,套取补助金5万元。2018年8月17日,王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套取的补助金已上缴县搬迁办。

三、仁河口镇王莽山村党支部书记古山亮,在脱贫攻坚“两房”建设工作中推进不力,严重影响了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整体进度。2018年9月13日,古山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蜀河镇龙潭村党支部原书记黄洪财,在担任村文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协助群众办理独生子女证及移民搬迁政策补助过程中收受群众好处费,引发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11日,黄洪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蜀河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五、桐木镇涌泉村党支部书记陈英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把关不严,导致少数贫困户虚报产业发展情况套取产业扶持资金,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14日,陈英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铜钱关镇连桥村党支部书记李全朝,利用职务之便,瞒报五保户死亡信息,套取侵占国家五保生活补助及养老保险金。2018年9月19日,李全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七、构元镇樊坡村党支部书记樊兴康,在担任村主任期间,落实脱贫攻坚教育扶贫政策工作中,疏忽大意,未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及时申报教育扶贫补助,给贫困家庭造成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20日,樊兴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反映出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解决好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力度,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中共旬阳县纪委旬阳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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