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骁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9 09:21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打印文章】
今年来,旬阳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新民风建设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参与,创新作为,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以三项举措助推新民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宣教引领,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微访谈、微讲坛、微电台、微电影、微综艺“五微廉政加油站”宣教平台方式新、受众广的优势,传递廉政声音,讲好廉洁故事,曝光违规行为,弘扬清风正气,引导干部群众移风易俗,自觉焕发新民风建设正能量。通过开展廉政主题演讲比赛、技能测试竞赛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党性体验馆等,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对照先进典型以及身边违纪违规的反面典型,从思想深处明白应遵守的道德高线和不能逾越的纪律底线,带头崇孝、尚勤、倡俭、守诚、睦和、遵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新民风。
加强监督,确保新民风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聚焦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出台《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管带头移风易俗的实施意见》、《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子女升学有关事宜的通知》和《旬阳县村(社区)主要干部“十严禁”行为规范》等系列配套制度,为党员干部划定纪律“红线”,加强管理约束。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前报备、事后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时限和报告内容,严控操办婚丧事宜规模和范围。探索推行婚丧事宜事中监督员到场监督制度,建立镇村干部联动的监督员队伍,对婚丧事宜标准、规模进行提醒、监督,真正做到关口前移、全程监督、移风易俗。
严肃问责,引导党员干部转作风促民风。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扶贫领域、规范市场环境秩序和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活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员干部参与涉黑涉恶组织或为“村霸”“沙霸”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行为开展专项执纪问责,对问题较轻或苗头性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给予处理纠正,对问题较重或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后三种形态严肃惩处,并予通报,达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