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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0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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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国土资源局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违规组织公务接待问题。2018年3月县国土局考核组到县搬迁办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当日下午县搬迁办在机关食堂组织公务接待。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县搬迁办主任张世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全贤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搬迁办副主任薛玉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搬迁办保留副科职级干部贾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国土局计划财务股股长冯光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双河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黎大军2018年1月对家属违规操办乔迁宴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造成不良影响。黎大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金寨镇权口村村委会主任陈先军2018年3月违规操办女儿婚庆事宜。陈先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