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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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20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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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量,旬阳县纪委积极探索创新,按照“四步走”原则,引导、鼓励广大群众用实名的方式,通过“信、访、电、网”渠道对身边违纪违规线索信访举报,不断加强和规范实名举报工作。今年以来,县纪委受理实名举报 78件,占信访总量62.8%,同比增长48.5%。
一是大力宣传。把传统宣传教育方式与新媒体宣传教育作用有机结合,通过印发宣传单、网络和干部入户走访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纪检监察举报的受理范围、举报途径和举报人的权力义务。畅通举报渠道,依托“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在“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入户公示牌上广泛公布县镇村三级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实名举报身边的违纪违规问题。
二是优先受理。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在同等情况下,对实名举报问题线索清晰的信访件,第一时间做好受理登记送签,在领导批示后当天交办,做到依纪依规快速受理、及时分流、全程留痕,让群众体会到信访受理部门对实名举报重视,增强群众实名举报信心。
三是优先办理。对实名举报的信访线索,优先办理、优先查处。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做好与举报人的沟通。组建成立由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及相关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会审小组,对办理情况由会审小组逐案会审,提高办理质量。加大对实名举报的信访线索办理情况的督办力度,对督办情况留痕管理,确保按期办结,查结后及时上报调查处理结果,并将办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是及时反馈。承办单位对实名举报信访件办理完结后,在7日内必须向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填写《署实名信访件答复情况表》,报县纪委信访室备案销号。同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信访室专员负责接收、受理,对实名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认真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举报人信息不泄露,切实保护署实名举报不受侵害。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寻找借口压制群众举报的侵权行为进行严肃惩处,有效保护署实名举报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