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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四明确”加强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力度

作者:邓骁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5 09:00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小河镇东沟村党支部书记吴昌银违规操办升学宴、石门镇敬老院院长黄朝旺虚开发票核销香烟款、甘溪镇袁湾村村主任王忠锋私设小金库,在村集体资金中违规列支招待费、发放津补贴……”近日,旬阳县曝光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自十八大以来,旬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曝光了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近日,旬阳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违纪案件通报曝光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彰显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决心。

明确适用情形,分类通报抓典型。实行“专案通报”或“其他通报”,重点通报违反六大纪律、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教育意义的违纪案件,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有力震慑违纪行为。

明确曝光内容,点名道姓强震摄。通报、曝光内容包括违纪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等,并综合采取发文通报、案件通报会以及公众媒体曝光等方式,让违纪无处藏身,让通报曝光更具威慑力。

明确部门职责,层层联动抓落实。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具体负责,会同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廉政教育信息中心、组织宣传部抓实抓细通报曝光工作。各镇纪委同时做好本镇的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

明确审批程序,严格规范成常态。由纪检监察机关所查处的党政纪处分案件,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经领导逐级审签后,由县纪委办公室以正式文件印发或由廉政信息中心对外发布违纪案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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