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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旬阳县纪委 旬阳县监察局关于对2018年1月10日会风监督和公车使用情况的通报

作者:中共旬阳县纪委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1 20:09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中共旬阳县纪委 旬阳县监察局

关于对2018年1月10日会风监督和公车使用情况的通报

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2018年 1月 10日上午,在县政府二号办公区召开中国共产党旬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委办、公车办对会风和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未按要求参会(1人):国网旬阳县供电分公司主要负责人郭军炜未参会由副总经理梁春进代会,经查未履行请假手续且迟到。

2、会场浏览手机(2 人):县农发行行长黄原源、县人行行长王道友会议期间浏览手机。

3、未发现违规使用公车情况。

为严肃相关纪律,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 1月 10日上午会议期间迟到、浏览手机的人员予以全县通报,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遵守会议纪律和公车管理规定是各级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持续推动党风政风不断好转。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和惩处问责,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做到言出纪随、寸步不让,以严格的问责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迅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要把贯彻落实全委会精神贯穿到年度各项工作中,作为指导和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确保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中共旬阳县纪委 旬阳县监察局

2018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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