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小龙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4 17:53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打印文章】
为加强重点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旬阳县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县内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重点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细则》。
《细则》以严防项目选址和前期工作环节的廉政风险,严防手续办理及规费征缴环节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行贿受贿、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等廉政风险,严防征地拆迁和工程施工环节的徇私舞弊、偷工减料、违反规划等廉政风险,严防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环节的资金挪用、资金截留、违规拨付资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廉政风险,严防工程竣工验收环节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暗箱操作、降低标准等廉政风险、严防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环节的不作为、慢作为、效能低下等廉政风险“六个严防”为目标,对重点项目建设参建单位和施工单位中参与项目建设和施工管理的人员;参与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招投标、工程监理单位中参与项目手续办理和管理的人员;派驻项目指挥部及参与项目手续办理、项目管理的全体人员;参与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的相关财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四类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通过实施重点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不断强化重点项目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管理、风险防控和责任落实,完善项目可研、选址、审批、施工以及工程监理、质安监督、规划监管、验收备案等手续办理及监管工作。加强项目资金争取、拨付、监管、合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管。规范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阵地建设。加强各项目参建单位人员和派驻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以及参与项目建设管理人员的作风、纪律、效能管理。落实廉政责任,强化风险防控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及工作人员不出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将重点项目建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