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先宏 刘呈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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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1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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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按照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三转”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县直部门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组监督执纪工作机制,强化对部门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的监管、调配,有效统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效能。
科学设置联组,实现监督执纪工作全覆盖。在充分调研县直各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按照“职责相近、工作便利、相互协作”原则,全县设立5个监督执纪联组,每联组设组成部门和参与部门,由派驻部门27个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为组成部门,13个部门纪委和22个镇纪委为参与单位。联组监督执纪范围涵盖了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各镇,实现了全县监督执纪工作一盘棋、全覆盖。
合理调配干部,实现监督执纪人员大整合。各监督执纪联组设组长1名和副组长2名,组长由县纪委常委或有关室主任兼任,副组长从各联组内经验丰富的纪检组长中择优产生。联组成员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为成员,并根据情况随时抽调部门精通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参与工作。县纪委5个职能室分别联系5个联组,做好工作协调。做到了联组监督执纪有人牵头负责、有人组织执行、有人协调配合。
明确职能定位,确保监督执纪工作有重点。全县联组监督执纪的工作任务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安排部署,并明确联组监督执纪不替代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原有的工作职责,联组与县纪委各室之间属于相互配合关系。突出联组监督执纪的主要任务是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线索核查、协作办案。重点围绕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执行工作纪律情况,服务群众情况,履行职责和工作效率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全县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各联组负责对本组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可随时根据工作需要,各联组成员单位、参与单位可为一个协作区办案,对县纪委监察局移交的、本协作区内镇和部门违纪违规案件线索进行查办。
聚焦中心任务,确保联组监督执纪有实效。各派驻机构联组监督执纪工作机制的建立,消除了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的顾虑,增强了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的权威,形成了对各镇各单位的异体监督、交叉监督、相互监督、集中监督的合力。今年以来,监督执纪联组共开展明察暗访5次,专项检查135个(次)单位,发现和核查问题线索51条,立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理3人,警示训诫10人,通报6起典型案例、11个单位和干部,追回违规资金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