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要闻 >> 本地要闻 >> 正文
中共旬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作者:佚名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7 15:54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2016年2月25日中共旬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旬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至25日召开。出席全会的县纪委委员13人,列席238人。

 

县委书记梁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县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全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爱军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梁涛书记的讲话,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客观分析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就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5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扛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惩懒治庸,持续正风肃纪,强力反腐倡廉,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强化纪律审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抓好教育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全会指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务必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总结的五个方面体会,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反腐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一以贯之。一是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理想信念的引领,又要靠党规党纪的保障。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让崇德向善和遵规守纪相辅而行,坚定理想信念,向着道德高标准努力毫不动摇,强化纪律约束,守住党纪党规底线一寸不让。二是必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重要地位来抓。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层层夯实责任,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各级纪委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维护党章、严明党纪,全力以赴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三是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治本。党组织不能对小错误视而不见,要注重抓早抓小。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执纪审查决不能成为“司法调查”。必须坚持党纪严于国法,依纪监督、从严执纪,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四是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中央纪委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回归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回归纪委的本职,其目的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着力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治病就是救人,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五是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我们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认准正确方向,踩着不变的步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步步引向深入。

 

全会强调,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七次全会精神,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扎实开展“四创四争”活动,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规范落实廉政制度。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加强对今年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出台的一系列从严管理干部的制度规定,继续巩固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成果,切实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第二,夯实“两个责任”,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主动抓、为主抓、经常抓,分类建立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要定期组织开展党组织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述职评议,倒逼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下级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责任压力。要严格执行市委出台的“两个责任”《问责暂行规定》和我县制定的《问责暂行办法》,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第三,持续精准发力,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庸政懒政行为,持续给力,严格问责,加大惩处力度。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真善美,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第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重点查办插手矿产资源、工程建设和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及买官卖官、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必须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严格审查工作程序和纪律,绝不允许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问题发生。

 

第五,聚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镇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认真夯实责任,严肃追责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镇纪委的督促指导,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行为查纠不严,甚至袒护包庇、瞒案不报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第六,落实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强化监督职责。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认真落实“两为主”要求,强化对下级纪委(纪检组)的领导。巩固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成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总结巡察工作经验和做法,将巡察工作与“统派直管”紧密结合,不断探索有效开展监督的新途径。

 

第七,提升能力素质,建设过硬纪检监察队伍。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坚持把勤学、强能、实干、守己、健身“十字修为”作为强化自身建设的基本规范,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固本培元,开拓严以修身新境界。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狠抓作风转变,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纪委班子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建立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处置,坚决防止“灯下黑”。准确把握“创争出”和“亮晒作”内涵,深入开展“四创四争”活动,注重宣传提炼推广创新成果,注重结果运用,树立凭实绩、凭公论选用干部的鲜明导向。

 

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守监督执纪问责定位,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打赢“五场硬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文章录入:县纪委     责任编辑: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