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龚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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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22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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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精神,深入推进县委“亮晒作”行动、县纪委“四创四争”活动,切实履行派驻纪检组职能,提高监督执纪实效,旬阳县纪委第七派驻纪检组创新“四查四制”工作机制,全面强化派驻监督,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派驻纪检组常态化、常规化、制度化工作载体和抓手。
“四查四制”工作机制主要内容是:查责:监督尽好职,履好责。主要监督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人:监督循好规,守好纪。主要监督党组织、党员执行“六大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查勤:监督站好岗、出好勤。主要监督干部职工认真执行考勤纪律、全员电子联网考勤制度落实情况;查票:监督管好钱、开好票。主要监督各单位、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新常态下财经纪律、廉洁纪律情况。问题线索台账制: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登记,并按线索受理处置相关规定分类处置;监督结果反馈制:对于监督结果及时形成监督报告,经县纪委分管(主管)领导审核后,在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一定范围反馈监督结果;问题整改销号制:对于监督反馈属于整改类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问效,实行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主体责任追究制:对于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违纪违规问题较多的单位,依照相关党内法规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查四制”工作机制主要基于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统派直管”后,人力不足、归口派驻单位量大面广、监督执纪手段单一、监督执纪效能不强等实际,根据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和制度要求,将履行派驻监督职能具体化和制度化。“四查”聚焦派驻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范围,“四制”突出派驻监督工作的有效手段和举措,“四查”与“四制”构成了内容与形式、目标与措施有机结合的有效整体。
自年初以来,该派驻纪检组充分利用“四查四制”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派驻监督,实地监督12个归口派驻(含下属单位)单位,共发现问题线索20余条,其中初核线索3条,拟立案线索1条,其余整改问题正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行立改;诫勉谈话1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谈话函询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