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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建立“6+1”模式推动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作者:刘呈润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8 18:02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旬阳县出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进党员干部提醒教育常态化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抓好严格党内生活,开展谈心交流,强化约谈提醒,规范谈话函询,深化警示教育,突出纠错整改六项重点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6+1”模式,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构建科学有效的党员干部提醒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一、精准把握要义原则。《实施意见》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本保证,实践“四种形态”的根基。实现“四个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从单一化监督向多元化监督转变。坚持四项原则,坚持挺纪在前、从严管理原则;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原则;坚持教育为先、警示在前原则;坚持分级负责、长效管理原则。

二、配套建立六项制度。针对《实施意见》提出的六项重点工作,配套建立六项制度,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具体化、长效化。《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实现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和不良倾向;《党员干部谈心交流制度》提高思想、加强沟通、化解矛盾、增进团结,促进全面发展;《党员干部约谈提醒制度》对党员干部潜在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防范,防止踩踏纪律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函询制度》对有反映党员领导干部了解情况、掌握实情,使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接受监督、闻过即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实现预警防范和警示震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党员干部纠错整改制度》实现党员干部认识错误、主动改正、迷途知返。

三、对照清单履职纪实。印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从严格管理干部、强化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县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内容45条,第一责任人责任内容45条,班子成员46条共性责任及16条个性责任。要求镇和部门党委(党组)参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现全县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全覆盖。主体责任清单涵盖《实施意见》六项重点工作内容,与六项制度配套使用,同时印制《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帐管理册》和《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全程纪实手册》,如实记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实行履职纪实,推动《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四、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实施意见》明确了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等县委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党员干部提醒教育常态化的具体职责任务,县委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负责《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组织协调、上传下达、资料收集、档案管理等任务。加强检查考核,县纪委联合县委主责办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传导从严管党治党压力;县委巡察办把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列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运用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县委廉责办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严格执行旬阳县“两个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推进党员干部提醒教育工作不重视、部落实或落实不力的严格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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