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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六带头”“六制度”力促党员干部移风易俗、俭办婚丧事宜

作者:向山地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23 14:28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推进移风易俗中的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以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切实在全县形成移风易俗、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良好风气。近日,旬阳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文明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管带头移风易俗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执行市县出台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纪律规定,在坚守底线、不闯红线的基础上,带头新办婚事、带头俭办丧事、带头革除陋习、带头尚俭戒奢、带头树文明新风、带头宣传移风易俗,以“六带头”示范教育和积极引导亲朋好友及身边人员移风易俗、尚俭戒奢,努力形成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新风尚。

为切实推进移风易俗,保障“六带头”作用的发挥,《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的监管,及时建立健全和落实《操办婚丧事宜报备制度》《操办婚丧事宜重要事项告知提醒制度》《操办婚丧事宜移风易俗承诺践诺制度》《操办婚丧事宜监督员监督制度》《操办婚丧事宜协同联动管理制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责任追究制度》,用“六项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管,尤其是监督员监督制度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便于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实施意见》指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六带头”要求、各单位落实“六项制度”不严、以及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管不力的,将对包括当事人、监督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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