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雪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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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0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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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旬阳县纪委以办理信访要结果件为抓手,严格审核把关,强化督办问责,有效提升办信质效。截至目前共向下交办信访要结果件98件,办结64件,立案26件,处分党员干部29 人。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实行县纪委常委会集体审核制。对上级交办的信访要结果件报结材料一律交由县纪委常委会集体会审,研究处理结果。二是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即对要结果件的核查和督办工作,落实纪委常委包案,实行“一案一策”,从严从速查处。三是规范流程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下发了旬阳县纪委《要结果信访举报件交办和结果会审办法》,对县纪委交办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办理的要结果件报送时限、材料格式、实名反馈流程、责任追究等做了明确说明,从制度上确保要结果件得到及时有效办理。
严格会审把关,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实行要结果件集体会审制。由信访室负责人与信访室干部组成会审小组,对收到的要结果件结案报告,会审小组及时召开会审会议,实行逐案会审,集体研究形成审核意见。对疑难复杂件可邀请审理室、案管室等部门人员一同会商,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由承办单位携卷汇报。二是严把上报材料关。对上报材料实施“五看”:一看材料是否齐全,二看事实是否清楚,三看定性是否准确,四看程序是否合规,五看群众是否满意。会审小组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提出同意结案、继续补正材料、重新调查处理三种意见,向承办单位反馈。三是实行留痕管理。会审小组对办理结果形成集中性意见后,送分管领导阅示,领导阅示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则交会审小组共同复议,最终定性。信访室对每次审核发现的问题实行痕迹化管理,便于年终党风廉政考核对照使用。
健全督办问责,提高办理成效。一是实施动态监督。对所有交办要结果件由专人录入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督查督办预警功能,对要结果件实施动态监控,随时掌握情况。二是多形式跟踪督办。要结果函件一经发出,即列入督办范围,由专人建立督办工作台账,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调卷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按照时间节点逐步催办。定期通报各单位要结果件办理情况,对进度缓慢的,下发信访督办函限期报结。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县纪委在审核要结果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承办单位存在有遗失、隐匿、丢弃、擅自销毁信访举报件以及压件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实施责任倒查,约谈相关负责人,在年终党风廉政考核予以扣分,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信访举报办理责任落实。
注重结果反馈,努力化解矛盾。一是把握反馈时机。在信件受理、办理、办结三个阶段,每个阶段进行适时反馈,让实名举报人随时了解信件处理情况,安抚举报人情绪,避免矛盾激化,造成重复访、越级访。二是规范反馈程序。信件办结后要求承办单位在7日内向举报人反馈结果,听取举报人的意见,了解对调查处理情况的满意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有效落实,填写《署实名信访件答复情况表》,举报人在表上签署意见,意见反馈后报县纪委信访室备查。三是实行公开反馈。针对群众反响强烈、影响面较大的信访举报,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反馈处理结果,消除群众疑虑,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