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5 10:40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打印文章】
1、蜀河镇郅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晏承义违规操办乔迁宴收受群众礼金120笔12000元(其中贫困户10笔1000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还群众礼金。
2、白柳镇陈家庵村党支部书记张新刚违规操办自己生日宴、儿子结婚宴、孙子满月宴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文章录入:县纪委 责任编辑: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