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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叱骁峰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8 10:42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陕西省纪委日前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这些案件分别是:
       西安市雁塔区城管执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春阳,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执法局副大队长吴军锋,借外出考察之机公款旅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强县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罗彩斌,组织职工和家属公款旅游,受到行政撤职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铜川市印台区金锁关镇崔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白海潮,私设小金库,用其中资金给村干部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
  延安市宝塔区民政局党总支书记吴济宁、副局长罗玉孝,因该局聘用司机公车私用,被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别被诫勉谈话。
  白河县司法局构扒司法所所长徐良彬,春节期间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柞水县瓦房口镇财政所所长田应锋,违规用公款购买服装发放给职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横山县波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刘丕礼,公款报销个人吃喝和洗浴费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泾阳县泾干镇大曲子村党支部书记胡建强、村委会主任王奉义,违规给村干部发放补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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