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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全面推进

作者:市纪委组织部 刘九龙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7 10:06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日前,市编委办批准岚皋县纪委设立6个派驻纪检组,撤销26个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标志着岚皋县“统派直管”改革已完成实质性环节。据悉,其它9县区的“统派直管”改革实施方案正制定或已送审,6月底前即可落实到位;市本级“统派直管”改革实施方案也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力争下半年组织实施。
    为解决派驻机构监督无力问题,2013年市纪委在岚皋县试点了“统派直管”改革,这一创新被《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并得到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批示肯定。2015年3月初,中央纪委组织部、研究室专门到我市调研了岚皋“统派直管”模式。为完善“统派直管”工作,在中、省纪委直接关怀下,市委印发了《关于岚皋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的指导意见》。随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青又到平利县专题调研了“统派直管”改革,强调快速强力推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入新常态。此次改革主要涉及五个方面:规范编制管理,撤销县区部门现有纪检组、纪委,设置若干个县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实现全覆盖,县区部门、党组织关系在县区的中省市派出单位全部纳入派驻监督范围;理顺关系,明确派驻纪检组由县区纪委统一领导、直接管理,派驻纪检组与归口派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明确职能职责,派驻纪检组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重点监督归口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健全制度,形成完善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机制,解决好监督和被监督的权力制衡问题,实现管人与管事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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