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代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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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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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丹东市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监察委员会。让我们跟随镜头,一起回顾丹东市振兴区监察委员会诞生的过程。

11月25日上午,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廖建宇(上图右二)带领省指导组到丹东市振兴区检查区监察委员会办公场所。

11月25日晚,省指导组在丹东指导工作。指导组重点围绕方案制定、人员转隶、监委组建等关键环节给予有针对性的督导。

11月27日,工人师傅正在制作振兴区监察委员会牌匾。

11月28日,振兴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摘牌。

11月28日,振兴区检察院转隶人员摘下检徽。

11月28日,振兴区检察院移交案件线索。

11月29日上午9时,振兴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始投票选举监察委员会主任。

11月29日,马建军当选振兴区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上午11时,马建军对宪法庄严宣誓。

11月29日下午,振兴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对宪法宣誓。

11月30日上午,丹东市委书记与振兴区委书记为振兴区监察委员会揭牌。

振兴区监察委员会“一号文件”。

11月30日,振兴区纪委、区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正在工作。

11月30日晚,振兴区纪委、区监委工作人员探讨办案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