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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河镇:回访教育 让“掉队”干部“再归队”

作者:杜苹      来源:神河镇纪委     发布时间:2021-04-08 14:40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工作“后半篇文章”,神河镇结合本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受处分对象回访教育工作。

一是认真梳理排查,明确受处分对象。按照回访教育工作要求,对2020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逐个梳理排查,特别是对县纪委监委和镇纪委给予留党察看、政务撤职以下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党员干部,以及受到调整、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作为重点回访教育对象。经过梳理排查,明确了12名回访教育对象。

二是灵活方式方法,开展回访教育。回访教育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延续,既体现了组织对受处分对象的关怀关爱,又是对纪检工作成效的检视。针对回访教育对象所受处分影响期和所在单位的不同,充分尊重回访对象意愿,采取“电话访谈”、“实地座谈”、“上门交谈”等方式对所有的回访对象开展了回访工作。在回访过程当中认真听取受处分对象的思想汇报,了解其工作和生活的现实表现,思想转化、行动改正等情况,帮助解疑释惑,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疑虑和困难,使回访教育工作取得应有效果。

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建立回访台账。镇纪委对明确的12名回访教育对象,根据违纪事实的不同,逐一确定回访重点内容,建立受处分对象回访教育台账,对受处分对象回访教育情况进行逐一登记,认真填写《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有针对性、有计划的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根据回访结果,对回访对象的思想及工作变化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促使回访对象在思想上受教育,灵魂上受洗礼,工作上有动力,政治上有盼头,行动上不掉队。

四是注重回访效果,形成长效机制。结合本次回访教育工作以及我镇近两年来发生的干部违纪案件现状,在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思想要求的前提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将受处分对象回访教育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长期坚持做实做细,通过受处分对象的回访教育,促使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化,工作进步,确保“掉队”的干部“再归队”,让受处分对象回访教育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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