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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税务局:推进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出成效

作者:吴宗湖      来源:驻旬阳市税务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07-15 15:57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旬阳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和总体部署,以扎实落实“1+6、1+7”制度文件为总抓手,以安康市税务局“1+5+N+1“工作思路为指导,不断在实践中“试”“破”“立”,推动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建立“两个责任”协同推进机制。旬阳市税务局坚持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同向发力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制定落实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及责任清单,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台账,逐项督促落实。及时组织学习总、省、市局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党委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工作措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落地。

执行“三为主一”报告制度。一是规范查办案件领导体制机制。以上一级党委纪检监察组领导为主,积极参与上级案件查办统筹工作,接受上级统一调遣,集中办案,交叉执纪6批次。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在向本级党委汇报的同时第一时间向上一级党委纪检监察组报告。二是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选拔任用以上级纪检组为主。按照改革要求,按照编制配齐配强纪检干部4名,确保年轻干部的占比达到规定标准。对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的选拔任用先征求上级纪检组的意见。三是对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考核以上级纪检组为主。上级纪检组负责对下一级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履职考核。四是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季度报告工作制度,每季度向上级报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履职清单9个方面的内容,如实填报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接受上级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指导和评议。

推动专责监督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陕西省税务系统纪检机构专责监督向基层延伸、推动监督落地的工作方案》,配齐配优配强纪检干部队伍,选优建强基层党组织监督力量,在6个基层党支部设立了纪律委员,在7个税务分局设立了纪检专干,实现税务系统专责监督纵向全覆盖。建立了《纪检机构专责监督向基层延伸任务责任清单》,规范了纪律委员、纪检员15项监督履职责任清单,半年听取了13名纪律委员、纪检专干履职情况汇报,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形成监督零距离、无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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