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宗湖
来源:旬阳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03-2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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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全市税务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安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服务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监督工作的通知》,旬阳市税务局以严的作风和实的举措扎实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市局党委牵头,党建、人事、纪检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工作机制,各党支部、各税务分局纪检员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压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层层传导压力,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汇聚专项整治合力。
分阶段推进,确保“全覆盖”。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事前防范、事中阻断、事后追责三个阶段18类监督措施。事前防范采取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全员警示、教育引导、动态监管、定期清查、定期培训、畅通渠道、听取汇报等九项措施;事中阻断采取日常观察、风险阻断、监控预警、谈话提醒、线索处置、综合检查、跟踪督办等七项措施;事后问责采取从严执纪、严肃追责等措施。同时开展全员自查自纠,170余人签订了税务人员廉洁从税安全履职承诺书。
强化问责,形成“震慑力”。对在规定时限内主动报告违规问题的人员,将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理,对不主动报告被内外部监督发现的,将依纪依规从重或加重处理。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提供相关公职人员信息,协调市场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信息核查,实地走访相关企业了解税务干部违规参与经商活动信息。对专项整治工作敷衍搪塞、遮掩隐瞒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完善机制,构筑“防火墙”。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完善日常廉情教育制度,坚持利用党委会、局务会、党支部学习会,及时组织学习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要求,达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成员单位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每年集中逐人开展一次情况排查。围绕“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的要求,采取人盯人的方式,实现早发现、即报告、初遏制的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