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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1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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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连日来,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局务会及各所、队、室负责人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四项措施”,推动巡视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是加强政治建设的具体体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担当精神、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巡察整改是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一次照镜子、正衣冠,改正错误、治病救人的难得机会。要坚持领导带头,从全体民警抓起,全面推动我局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在上新的台阶。
二是落实工作措施抓好整改。局党委按照班子成员的分工在《整改方案》中明确了具体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主动落实“一岗双责”,各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自觉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问题一个一个整改到位。对《整改方案》列出的3个方面12个具体整改问题,按照整改措施的要求,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牵涉面广、情况复杂、需要较长时间消化解决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不断的推动问题早日解决,决不允许无限期的拖延下去,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把握时间节点抓好整改。按照县委联动巡察组的要求,整改工作要在两个月内完成。局党委在制定方案时把整改工作划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改、持续坚持三个阶段,明确了各节点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各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安排专人收集整改过程形成资料,做到有据可查。各牵头单位要在2019年1月10前向县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和相关的资料。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整改提高。全局各单位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六大纪律以及“四风”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排查梳理深层次短板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完善、补充、新建各项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长效性制度措施,巩固提高巡察成果。同时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要通过整改问题更好地服务公安业务工作,又要通过公安业务工作检验整改成效,实现巡察整改和公安业务工作的相互促进,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