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世文 李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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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0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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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院《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检务督察活动的通知》精神,旬阳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按照上级院要求,重点围绕督察的主要事项及内容,采取实地督察方式,认真开展了检务督察,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和县纪检、监委通知精神,该院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指定由院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抓,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具体抓。“双节”前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专门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院领导组织学习了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县纪委、监委下发的有关“双节”期间检务督察及纠正“四风”工作通知,通报学习了市纪委、县纪委近期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结合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全省检察机关作风教育整顿以及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全体干警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筑牢思想防线,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折不扣地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经纪律等有关规定,坚持道德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严防思想防线麻痹,纪律之弦松弛。
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上级院要求,“双节”期间检务督察重点围绕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情况,全市检察机关作风教育整顿落实情况,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落实情况,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落实高检院“禁酒令”情况等“六查”,集中开展检务督察。一是在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方面,重点督察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看是否还存在不遵守政治纪律、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问题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二是在作风教育整顿落实方面,重点督察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真正向问题“宣战”,向自我开刀,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了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作风上的问题、思想上的顽疾是否解决和根除。三是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方面, 主要督察有无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重点调查询问办案人员是否依法办案、廉洁办案和文明执法,有无违反办案程序,有无吃、拿、卡、要,有无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有无对证人、犯罪嫌疑人非法采取强制措施,有无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有无刑讯逼供等情况及对办案部门或办案人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四是在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落实方面,主要督察是否彻底肃清冯新柱案恶劣影响,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从思想上筑牢防线,从行为上守住底线,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五是在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方面,主要督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作风建设要求,重点督察是否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规定,有无公款送月饼等礼品、有无违规发放节日福利等顶风违纪行为,以及干警值班、维稳等情况。六是在落实高检院“禁酒令”方面,主要督察干警有无在工作时间内及工作日中午、执行公务期间等重点时间节点以及酒驾醉驾等情形,实现监督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形,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坚持真督实察,严防违纪现象。明确院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室监督责任。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对外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及时掌握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实行快查快结、从严从重处理。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成立了检风检纪督察小组,由纪检组长带队,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督察与突击督察相结合、电话督察与现场督察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值班、车辆使用管理、办公场所、手机通讯畅通、“一桌餐”接受吃请、宴会等情况开展广泛督察。重点对检察人员是否存在脱岗、不按时到岗、不报或谎报值班情况、公务车辆不按规定使用、手机无故关机、各类宴请、进入营利性娱乐场所等进行督察,全面检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防“节假日病”的发生。“双节”期间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违规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强化问题线索收集处置,对违规的既严肃处理当事人,也要问责各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督察,本院在“双节”期间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形成了合力。办公室强化财物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接受审计监督;院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节日期间开展了针对单位值班、公车使用和办案安全管理等情况的专项检务督察,值班人员都能够及时到岗、时刻在岗,做到电话及时接听、及时反映值班情况。未发现违法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四风”问题,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