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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紧盯暑期“四风”严查违规“升学宴”

作者:刘世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5 10:22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动好习惯、好作风、好风气落地生根,旬阳县检察院在8月份暑假休假期间集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活动。

党组重视,及时安排。根据上级纪检、监委通知精神,该院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指定由院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抓,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具体抓。8月初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院领导组织学习了市县纪委、监委下发的有关暑期休假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和县纪委、监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通报学习了市纪委、县纪委近期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结合纪律作风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和全省检察机关作风教育整顿以及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全体干警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筑牢思想防线,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折不扣地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经纪律等有关规定,坚持道德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严防思想防线麻痹,纪律之弦松弛。

提高认识,紧盯重点。暑期休假期间,是干部违规公款旅游和吃喝、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宴请、借操办子女升学宴之机收敛钱财等问题易发多发期。孙自清检察长在干警会上明确提出了“五个严禁”:一是严禁干警违规操办或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二是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宴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三是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四是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升学宴”“谢师宴”费用、子女学习费用等;五是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等。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决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凡是有子女升学的干警要主动报告子女参加高考、中考有关情况,并做出书面承诺,并将有关子女升学的干警花名册存放在纪检监察室备案。暑期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强化问题线索收集处置,同时,对违规举办和参与“升学宴”的,既严肃处理当事人,也要问责各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加强督察,严防违纪。明确院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室监督责任。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对外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及时掌握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实行快查快结、从严从重处理。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成立检风检纪督察小组,由纪检组长带队,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督察与突击督察相结合、电话督察与现场督察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值班、车辆使用管理、办公场所、手机通讯畅通、“一桌餐”接受吃请、宴会等情况开展广泛督察。重点对检察人员是否存在脱岗、不按时到岗、不报或谎报值班情况、公务车辆不按规定使用、手机无故关机、各类宴请、进入营利性娱乐场所等进行督察,全面检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防“节假日病”的发生。通过督察,本院在暑期未发现违法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四风”问题,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文章录入:县纪委     责任编辑: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