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部门 >> 正文
县检察院:实施员额检察官履职全程动态监督

作者:刘世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7 16:06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对员额检察官履职全程实行动态监督,是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陕西省旬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自清说。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员额检察官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增强,随之而来的是检察官滥用检察权的风险加大。为加强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陕西省旬阳县检察院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构建检察权力监督机制、案件管理监督机制和纪检监察监督机制“三位一体”的检察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机制,对检察官行使检察权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监督,切实做到“放权而不放任”,确保司法廉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内外全方位监督。全面梳理检察长、副检察长、业务部室负责人的权力职责,对其权限、流程进行清单式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有效预防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院对案件“不愿管”“不敢管”“不能管”“不会管”问题。加强员额检察官的自我监管,明确办案人员权力清单,明确员额检察官办案、管理、廉洁、作风和报告的“五个责任主体”定位,检察官不仅是办案的责任主体,还是廉洁、纪律、作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在检察官绩效考核中,引入第三方测评,了解律师和当事人对检察工作的看法以及在办案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情况,接收当事人监督;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对检察官的法律文书进行专业客观评价。畅通“四公开”和信访投诉电话,对信访举报事项逐一登记,专人负责跟踪督促办理,定期分析。主动公开检务,在官方微博、微信上推送工作动态、重大案件办理情况,确保社会各界的知情权、监督权,真正让员额检察官在阳光下公正、高效、廉洁行使检察权。

全程全过程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程序监督,通过网上办案流程信息的全面记录,对案件流程的工作节点和监控节点进行“电脑+人脑”的全程数据监管,发挥业务部室负责人监督职责,加强重点环节管控,如严格审查承办检察官提请的案件变更等条件的正当性,防止影响办案效率的现象发生,截至目前无一件超期办理的案件。强化案管部门职责,加大案件流程监视,确定专人负责案件流程管控,重点监控案件审限管理,实行每周通报制度,及时发布管控专项通报、提出建议;推行案件流程管理月通报制度,同时报纪检监察室。依托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及时提醒检察官案件期限状况。纪检监察室适时介入督办,对于数据异常现象,案管办必须向纪检监察室书面说明情况,保证层层责任到位、监管到位、监督到位。加强案件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抽调资深检察官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全域覆盖员额检察官制作的法律文书、笔录、电子档案录入等,并实行季度通报制度,提醒并规范员额检察官日常办案行为。邀请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与并监督旁听案件庭审等工作。拓展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运用,将评查结果与员额检察官考核、退出机制挂钩,与错案追究相结合,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置。

惩防并举全覆盖。将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一案双查”,形成了员额检察官从不愿监督“怕监督”到乐意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的良好局面。针对各部门存在的问题,运用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 强化制度防腐,督促各党组成员对分管的各业务部门主动作为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每半月的院务会上,各部室主要负责人汇报业务和党风廉政工作已成为习惯。内部检务督察常态化,抓早抓小不走过场专报显纪威。今年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常规督察5次,专项督察,3次,发现问题3个,每个问题所涉部室及时进行了整改。以小平台搭建廉政教育大格局,廉政教育在全院上下如影相随、无处不在,将监督教育触角深入到干警活动的各个领域。打造警示教育墙、警示教育室。以小心思激发见贤思齐大情怀,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开通“廉洁检察你我同行”专栏,使检察官深受廉政文化的浸润和熏陶。以小载体陶冶检察官高情操,干警们每周至少会收到纪检组长姚志忠一条简明扼要的廉政短信。开设“廉政园地”“微腐败预防提醒”等栏目,发布高层声音、典型案例、廉政心语、预警提示、温馨廉语等,丰富精彩的廉政教育深受检察官们的喜欢。

文章录入:县纪委     责任编辑: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