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攀强 石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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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6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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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宣布报告履职情况测评结果:满意12票,不满意5票,基本满意10票”
随着主持人话音落地,整个会场变得异常宁静,因为这个测评结果彻底打破了前面几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报告履职一路“通关”的态势。按照2015年初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该同志测评结果只能列为‘基本满意’格次。
这是2017年12月14日旬阳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最具“看点”的一幕。在列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林科技局、水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等八个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依次向会议报告了履职情况,并接受测评,其中六位负责人测评结果为“满意”格次,二位负责人为“基本满意”格次。
测评不是目的,而是一种鞭策和鼓励,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作。
这是本届人大换届以来、《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办法》出台以后首次听取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也是该县人大常委会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命后监督措施进一步优化的有效探索。早在2017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就对报告履职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于10月中旬下发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严格按照个人自查、调查了解、报告履职及测评、整改落实四个阶段稳步推进。同时还成立了四个检查组,到报告履职人员所在部门和下属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形式,全面了解报告履职人员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贯彻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情况;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和勤政廉政的情况,主要是岗位业绩、创新精神、队伍建设和个人廉洁四个方面的情况;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等四大方面的综合表现,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岗位业绩比较上,与县考评办进行有效对接,并将近年来单位考评情况提交参加评议人员进行参考。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各检查组还综合县政府领导和县纪委、组织、综治、卫计、审计等部门的意见,形成了初审报告,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次主任会议审定后提交常委会组成人员参考测评,进而确保报告履职情况和测评更加客观公正。
测评不是走过场,测评结果怎么用?会后,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初审和会议测评情况,形成整改意见,报送县委和组织部门,同时反馈报告履职对象人,并要求其按时限提交整改报告,加强跟踪问效。“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目的在于系统了解、客观评价履职尽责情况,激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振奋精神,奋发有为,争创一流。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报告履职中揭示出来的各类问题的整改,使报告履职化为促进部门工作的新起点、新动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德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