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部门 >> 正文
旬阳县财政局“六项制度”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陈昌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6 15:25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为进一步助推局党委及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财政局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研判等“六项”制度,全面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判制度。党委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督查制度。由局主责办牵头,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督查。

落实主体责任警示教育制度。通过多种形式把警示教育作为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一项经常性工作,不断创新警示教育活动内容和方式方法,确保经常性开展。

落实主体责任廉政谈话制度。局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联系的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年度考核制度。实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考核问责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作为局党委对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落实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制度。局党委每年召开一次落实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大会,班子成员、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向局党委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文章录入:县纪委     责任编辑: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