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世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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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1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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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县妇联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县纪委、监察局印发的《旬阳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
会上,针对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效果不明显等四类15种问责情形以及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调整工作岗位、停职、降职、免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方式进行认真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旬阳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打牢压实脱贫责任,妇联会全体干部一定强化履职担当,直面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