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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检察权

作者:刘蓝鸽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7 11:30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近年来,旬阳县检察院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认真查找检察人员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职务犯罪行为的风险点,并依据一定原则确定风险等级,根据不同风险级别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控制办法,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类腐败的风险,以防患于未然。

构建科学化的管理机制。该院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注重强化内部监督。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对干警执法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突出防控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发挥执法档案、廉政档案、“一案三卡”制度作用。严格警车使用管理、强化警车使用管理措施规范化,严格执行高检院和省、市院办案安全的规定,警械器具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使用台帐。落实办案安全制度,严格规范使用同步录音录像,专人负责管理录音录像和其他各种资料;制定办案工作区安全防范制度并予以公布,强化办案工作区各种安全措施,加强对办案过程中的安全检查;院领导与办案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办案安全责任书。检察人员严格遵守高检院颁发的“禁酒令”,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严格执行《严禁检察机关在内部活动和交往中用公款请客送礼的规定》,多年来,该院未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

开展经常化的检务督察。该院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检务督察范围,通过日常督察、专项督察,对重点部门办案纪律、作风情况、重点办案环节、办案安全等方面进行督察,发现风险点并及时制定相应措施加以督促改进,从而达到了两项工作互相促进的效果。紧紧围绕上级院和本院党组中心工作,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加强对上级院和本院党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察;加强对相关纪律作风,上下班迟到早退、出勤不出工、上班串岗等事项的督察;加强对警车涉足酒店、娱乐场所的检查,坚持每周两次抽查遵守高检院“禁酒令”情况;坚持对节假日封存警车的督察;加强对外出执行公务人员检容检纪的督察;加强对警车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的督察。

坚持规范化的执法办案。积极推进执法档案工作,通过对干警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控,从而规范检察干警执法行为,提高干警执法为民、依法办案的意识和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促进依法办案、廉洁办案。在执法档案的管理上,采取“一案一登记”、“一案一测评”的方式,对个案进行全面的质量评估。所办案件如引起投诉或问题,不受办案人职务或岗位变动影响,由办案人终身负责。同时,依据个人执法档案实行错案追究制,对违反规定办案、滥用强制措施以及在执法过程中弄虚作假、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情况,要按照情节轻重、造成后果的程度,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办案人及相关领导责任。该院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情况记入干警的执法档案内,不但完善充实了干警执法档案内容,又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了可靠的依托。两项机制的有机结合,避免了检察业务和廉政执法工作“两张皮”现象。

推行精细化的绩效考核。将廉政风险防控各个重要环节和重点内容分解、量化,纳入考核体系并制定考核标准,依据考核标准,每季度对自我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反馈考核结果,促进防控机制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采取科室自查与领导小组检查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为党组当好参谋和助手,争取党组的重视和支持。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时,对制度落实不力、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不积极防控风险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用严格的考核措施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行质量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修正风险点,不断完善防控措施,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持续改进,做到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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