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旬阳县公安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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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06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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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适应从严治警新常态新要求,近日,旬阳县公安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集体学习了《旬阳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
出台的责任清单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委成员和各部门警种负责人四个层次,以职责法定为原则,以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要求为依据,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委成员和各部门警种负责人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明确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将不同的责任主体划定设置不同的责任内容,责任清单明晰了责任内涵、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为局党委、纪检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这项重要责任提供了依据和指导。
党委会议要求,局纪委要强化跟踪监督,建立落实清单内容工作台账,促使工作落实。班子成员、部门警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做到知责明责、认真对照、自觉践行。要结合实际,对照清单、找准任务、扛起责任,比着做、照着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