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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国土局:用“签字背书”建立责任倒查机制

作者:龚仕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8 08:29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近日,旬阳县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签字背书”制度,强化决策监督,用“签字背书”建立责任倒查机制,让违规“拍脑袋决策”者休想“拍屁股走人”。

该制度规定对于国土资源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过局党组会、局务会、专题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参会人员必须在决定上“签字背书”,明确决策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事项决策和签字背书制度执行情况负总责。班子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所分管工作执行签字背书制度负责并履行监管职责;签字背书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分级实施,各负其责。

同时,特别规定对于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一事一议,逐项表决,讨论重大事项必须三分之二人员到会。对重大事项表决时,参加会议人员应当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参会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核实自己意见后签字背书,保管会议记录,明确责任,用以备查。对于违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签字背书制度规定,或擅自启动重大事项决策事项以及重大事项未进行集体决策和降低决策层级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分。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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