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文利 刘家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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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25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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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教体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的规定要求,结合本县中小学校长、副校长的配置情况及任职年限的客观实际,经县局按程序组织考察,提交领导班子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35名正副校长进行调整和任免,其中:免去校长职务10名,提任或交流正校长13名,提任或交流副校长12名。
局党委、局纪委在正式通知25名正副校长交流任职前,首先对其进行廉政教育专题谈话,促使这些交流任职干部自觉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局主要领导就交流任职人员到岗后认真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提出了严格要求。局纪委领导要求各交流任职正副校长,必须遵循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严以用权的十个要求,做到:“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为公用权、依法用权、履责用权、务实用权、刚直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公正用权”。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交流任职措施将会制度化,常态化,任职前的党风廉政教育十分必要,这对于筑牢任期内的廉洁自律底线,抵御腐败风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轻装上阵,清白做人,老实做事,为努力实现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将产生积积健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