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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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19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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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风气,弘扬劳动人民的优良传统,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使百姓的生产生活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桐木镇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中,以村民自治为载体,通过建立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着手解决当前农村社会存在的不良风气,实现农村社会不良风气整治村民自治化,对于推进文明和谐乡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充分调研,集思广益,确保工作有成效。活动开展前,镇综治办对全镇13个村进行了摸排,并同村干部进行详细交谈,了解参与意向,最终确定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试点。通过召开村三委班子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小组会议、入户座谈等形式,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讨论和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自治合约,查找社会不良风气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工作开展有目标。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过程中,从实际情况出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将群众反映最多、要求最迫切、思想认识比较统一的事进行梳理归类,制定出符合石板沟村村情民意的村民自治章程和自治合约,尊重科学、尊重实际,不搞一刀切,不搞命令强迫。
人大监督,法庭把关,强化工作合法性。此项活动自开始规划,综治办便与镇人大主席进行了沟通,请求人大行使监督职能,查找问题,提出质疑,便于综治办及时完善改进工作办法,确保工作高效顺利开展。在村民自治章程(草案)和村规民约初稿完成后,邀请赵湾法庭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村规民约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