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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小事做实做细做好

作者:殷朝林      来源:旬阳县棕溪镇     发布时间:2021-05-11 08:25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指出,“这次党史学习教育要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小事做实做细做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为群众办事要诚心。为群众办实事是共产党员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应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怀着真诚之心,围绕新形势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一重点任务,传承和发扬好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走出办公室,走进村组院落、田间地头,倾听群众的心声,摸清摸透群众所需所盼。坚决杜绝做样子、走过场,坐着小车转一圈,拍几张照片合影,送几袋米面粮油了事。要时刻把未办好的事情挂在心上,及时协调解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结果。

为群众办事要主动。从脱贫攻坚的实践经验来看,在经济不够发达的贫困地区,留守在家的多是老人和儿童,他们行动不便或常年有病,需要党员干部主动服务。哪怕是更换灯管、水龙头等日常琐碎的小事,对于基层党员干部指示举手之劳,对于部分留守老人确是一个天大的难题。尤其是智能办公软件的推广使用,更是许多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群众的“拦路虎”。养老保险对象、高领补贴对象生存认证等关乎老年群众切身利益的业务,更需要基层党员干部上门办理、上门服务。

为群众办事要高效。为群众办事既要办成事,更要办得好,才能让群众满意。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转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作风,杜绝办一件事,总是有盖不完的章、补不齐的材料、跑不完的路。推行“一站式服务”,在行政审批上简化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公开透明,所需材料列明清单,让群众“一来就会”“一次就成”。镇村党员干部应推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的诉求要第一时间解决,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告知解决时限,无法解决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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