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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就是我们的行动指南

作者:旬阳县仁河口镇纪委书记 宋海峰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1 09:39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旬阳县仁河口镇纪委书记宋海峰,很高兴能借助“一周说纪”栏目和大家在一起分享交流一点我的学习工作心得,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规则》就是我们的行动指南。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从1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作为一名基层纪委书记,更应深入学习领会《规则》,因为“《规则》不仅给我们纪检干部带上了‘紧箍咒’,同时也为纪检干部办好事、不出事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规则》就是我们的行动指南。

学深悟透提高认识,知行合一落实责任。此次《规则》共77条,增加了20条,专设了‘监督检查’一章,突出了监督作为纪委的首要职责。我们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要坚持从学习入手,认真全面准确把握新《规则》精神实质以及对今后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上狠下功夫,不断增强工作信心,真正将《规则》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把《规则》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促进纪检工作提质增效。

履职尽责遵循制度,有章可循准确运用。新《规则》从制度上规范了监督执纪工作程序,找准了风险点,明确了纪检干部的‘权力清单’,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出了具体规定和明确要求。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以《规则》为标尺,坚持准确用纪、公正量纪、规范执纪,持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特别是要在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弱、零容忍态度不改变。

强化自我约束,确保履职更加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绝缘体”。新《规则》向全社会发出信号,明确要求纪委的权力是有监督的,纪检干部是有严格纪律约束的,持续释放“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强烈信号。我们要牢固树立执纪者要有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应接受监督的理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在思想武装、责任担当、能力提升、工作质量、攻坚克难等方面以《规则》为指引,切实做到忠诚使命、干净干事、担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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