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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条例,慎思而慎行

作者:陈瑾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30 09:22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2018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的施行进一步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同时也再次向全党划出了新的纪律“底线”。根据《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这是《条例》首次旗帜鲜明地向“庸懒无为、效率低下”的行为说“不”。长期以来“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想法在部分党员干部的头脑中还占有一席之地,受这种想法的趋使,他们思想平庸,不思进取,虽不强势但也不作为;工作中拈轻怕重,遇到问题和矛盾左躲右闪,做起事来庸懒散拖、碌碌无为、效率低下,看似整天忙忙碌碌,实则久拖不结。最关键的是,相比那些贪婪的腐败和强势乱作为的腐败,这种平庸的腐败,更具隐藏性,凭借“低调”的作风很少被人关注,而最终都将成为迟滞社会发展的障碍和深化改革的绊脚石。如2017年落马的原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市委书记孙政才,在中纪委审查报告中提到其“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官僚主义严重,庸懒无为”,这是孙政才比其他落马高官多出的一个新看点,而中纪委明确将庸懒无为定为违反工作纪律,无异于给那些庸政懒政、不想作为的干部一声晴空惊雷。

如何治理“庸懒无为、效率低下”的行为,打造“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的干部队伍,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营造良好的干事环境。加强对干部队伍的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干事创业氛围,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工作方式方法不规范和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与违法违纪的界阶,最大限度的保护那些勇于解决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而出现失误的干部。对魄力大、有办法、能打开局面的干部,当他们工作上出现偏差时,积极正确引导;招致非议和责难时,旗帜鲜明支持,为干事者撑腰,给创新者松绑,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二、健全监督及考核机制。把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与健全科学考评机制结合起来,打破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评先晋级上的论资排辈,让老实人不吃亏,使老好人得实惠。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充分运用好“三项机制”,对遇到挫折畏难不前、灰心丧气的干部进行激励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思想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常态化给干部提神鼓劲、释压减负、纠偏正向,促进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三、狠抓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开门问症,鼓励群众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网络对话等方式检举不为之将,以新闻曝光、跟踪报道、专题访谈等载体揭露不为之风,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整治、严查庸懒、吃拿卡要等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庸懒无为、效率低下”的行为无处发芽,无处生长,无处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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