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银迁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2 17:54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打印文章】
“……综上所述,何某对17名公职人员的申请公租房申报资料审查把关不严,负有直接责任,且是分管领导,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予以提醒谈话。”第一次参加问题线索初步核查讨论会,老石做足了准备,汇报起来很有底气。
老石其实并不老,但她是老纪检了,十七年前就是县纪委的一员,五年前交流到外单位任职。2015年全市纪检体制改革,县委把各部门的纪检书记、纪检组长实行统派直管,统一收回县纪委。加之这两年县委对纪检干部调整较大,这不,不久前老石这个老纪检重新回到了县纪委。虽然县委任命老石为县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副组长,但她整天乐呵呵干工作,不计较什么组长或副组长的名利。这次回来后,同志们都亲切地称她为老石。
今天是老石第一次在问题线索初步核查讨论会上作汇报,所以她对今天的汇报很重视。
县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副组长首先发言:“从个人资料审批表上看,他们只对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审核签字,但目前看来,他们对所有的人员都签字审批了,他们的职责到底是啥,应不应该在所有公职人员的审批表上签字审批?这个问题好像还没有查清楚吧?”
“这个还没有作深入了解,但是从资料上看他们签字盖章了,不管是不是他们的职责,他们应该负这个责任吧”老石有点不以为然。
“他们的职责是什么?应不应该签字审批?从三个审批单位综合来权衡责任的大小,该单位从中起着什么作用,如果起的作用大,那么仅仅给予提醒谈话就不合适啊”县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副组长表情凝重地接话。
“那我们再做个补充调查吧”。
“老石,根据你们调查的情况看,他们签字审批的这些公职人员中,有三个都是涉及其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而且还有一个是具体负责这项业务的经办人,在审批中有没有吃、拿、卡、要,有没有以权谋私?如果有这是典型的“四风”陋习,应该从严处理。”县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副组长语气很坚决。
“这……”老石无言以对,“这是我们疏忽了。”
“老石,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在出证明、盖章、审核、批准中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和优亲厚友?”联案领导严肃地问道。
这时,分管纪律审查工作的县纪委副书记接过话说:“我们要转变执纪理念啊,要跟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要学深吃透《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暂行办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我们的初步核查要做到严谨、细致、深入、全面,提取的书证、言证都要规范齐全,且不可主观臆断,粗枝大叶啊!”
“刚才同志们发表了很好的意见,请调查组根据会上提出的几个问题,再组织深入细致地调查,弄清楚审批部门到底该负哪些责任,有没有失职渎职,有没有权钱交易等等,再提交下次会议再进行研判。”“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了新部署和新要求,打铁还须自身硬,我们要加强学习,提高纪律审查本领,勇当新时代监督执纪问责的排头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语重心长地说。
“这些问题,我这个老纪检竟然会忽视,真是汗颜啊!看来学习一放松就掉队了,我真得要重新认识和加强学习,进行恶补,不然就跟不上形势了。”会后,老石在日记里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