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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的决心必将坚如磐石 ——学习《十九大报告》有感

作者:刘宝莉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3 10:21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报告》对当前反腐的形势作出了客观地判断并明确了反腐的目标:“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这透出了党在新时期坚如磐石的反腐决心。

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腐败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长期以来,拥有公权力的党员干部动用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等腐败奢靡现象屡禁不止。十八大以后,中央以“抓铁有痕”的决心落实八项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始着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实时进行了通报处理。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乃至个人生活作风,立即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社会风气陡然转变。可以说,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问题起到了“移风易俗”的作用。因此,《报告》提出,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过去五年我党在反腐方面取得的开创性、历史性成就,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使人民群众体验到了一个共同的感受——党风政风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这种变化的背后是一连串震惊的统计数据:十八大以来,中央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多人,处分基层党员干部27.8万人。但是,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些统计数据也促使我党必须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也只有这样,党心民心才能为之振奋,党风政风才能为之一新。

二、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国家治理体系形成的必然结果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国家监察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可以使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形成更加有效地反腐合力。我党目前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采用以留置代替“双规”措施,达到了很好的效果。如果能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将是依法反腐的又一重要举措,意味着我党依法反腐站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以增强监督合力

强化党的自我净化能力,其根本是要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反腐斗争的顶层设计,以问题导向提出的应对举措必将十分有效。《十九大报告》勾画出了一个完整、严密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将为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地支撑。《报告》提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其工作目标是“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报告》还阐述了这一体系的架构、布局和重点,即:一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二是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三是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我党从强力治标到标本兼治、从外在约束到内在自觉的过程。“严管”只是手段,我们的党员干部还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觉悟才能挺起共产党人的脊梁。

目前,我们的党员干部还在“不敢腐、不能腐”的道路上努力行进着。但只要党和国家能够拥有也只有拥有“坚如磐石”的反腐决心,总有一天,就会真正地走上了“不想腐”的路途。这时,我们党和国家的反腐败工作就真正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必将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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