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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自我约束 坚决防止“灯下黑”

作者:刘普英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8 10:03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省纪委对郑东平、杨锦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紧抓纪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体现了“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鲜明态度。掩卷深思,作为纪委干部,如果不加强自身监督,同样会付出惨痛代价,我们应该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自觉接受教育,构筑“不敢腐”的思想防线。自觉接受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观看《镜鉴》等影视案例,阅读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自我剖析材料,以之为鉴,警钟长鸣,树立起党纪党规的威严,明晰一旦触碰纪律红线所面临的危险,让自己望而却步。

自觉加强学习,扎牢“不能腐”的思想篱墙。不断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学习、中央文件精神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深学悟透,并以 “两学一做”为契机,熟练运用党纪党规,扎牢“不能腐”的思想篱墙。

自觉加强约束,提升“不想腐”的思想境界。时刻谨记自己是纪检人的身份,一言一行严格自我约束,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更高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从思想意识里不想越红线。

自觉接受监督,做合格纪检干部。把自我监督与接受党内监督结合起来,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融合,自觉接受党和人民考验,以监督促进自我约束,做一名“干净、忠诚、担当”的纪检干部。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干部自身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正人先正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原则,自觉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基本行为规范,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党的其他各项纪律,强化自我约束,提升自身免疫力,坚决防止“灯下黑”。

文章录入:县纪委     责任编辑: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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