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旬阳县纪委党风室主任 李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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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1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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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重点的各级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能否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是考量其气度胸怀和政治素养的一种“识别码”。
时下,我们还有不少党的领导干部,爱听正面评价,不爱听负面的告诫,喜闻褒扬之语,不愿听直率的批评,甚至有的一听批评就跳,老虎屁股摸不得。要是让这种思想成了主流,我们如何才能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呢?
接受监督体现的是一种政治文明,因而也是领导干部基本的政治素养。监督不是源自不信任,也不是和谁过不去,而是政治走向文明的内在需要。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好药大多是苦的,但却有利于治病;而教人从善的语言多数是不太动听的,但有利于人们改正自身的缺点。有效的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能够促使领导干部慎重审视决策和举措,时刻检点言行和举止,及时发现不足、修正错误。躲避、拒绝监督,只能失去正确行使权力、保持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的安全屏障,进尔出现腐败和失误,最终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修订颁布实施,标志着党内监督走向常态化、全天候。党的领导干部要顺应这种大势,把接受监督作为政治修养、执政素质和文明素养来培育,始终以共产党人宽广的胸怀,主动听取来自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不同声音,及时修正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始终做到闻过则喜、无则加勉、有则改之,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