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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项机制”实现追赶超越

作者:县地税局 吴宗湖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6 09:59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随着反腐败和作风建设持续深入,一些政治信仰不坚定、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的干部开始出现庸政懒政的现象,有了“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日子心态。针对这些现象,陕西省出台了《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三项机制。

“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三者相辅相成,激励机制是前提,容错机制是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根本,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顺应广大干部群众意愿,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了精气神。

激励机制让干部做事有奔头。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能吃草,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极大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干部不仅仅需要鞭策、压力、监督和约束,还需要激发起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力。当前,部分干部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为官不为”作风,建立激励机制就是为了让干部前有吸引力、上有动力、后有推力、自身有动力,从而提振干部士气,使其能在自己的岗位上有所作为。容错机制让干部做事无后顾之忧,让干部们轻装上阵,能够更好的创新和改革。容错机制,既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激励,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给愿干事、想干事、敢干事的干部买了份“意外险”,让敢闯、敢干、敢试的人去大胆探索和实践,能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上能下机制,让“有为”者“有位”,“不为”者“失位”,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领导干部管理机制,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重点解决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担当不强、工作平庸的问题,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着力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

三项机制”的建立是省委着眼于解决党员干部在经济新常态、政治新生态、改革新要求下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足、担当精神不强、压力传导不够问题开出的一剂“良方”,打出的一套“组合拳”。“三项机制”的核心要义在于鼓励激励,最终目的在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从严管理与关怀关爱的有机统一。制度贵在执行、重在落实,要真正落地生根、发挥作用,就要把“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融入到脱贫攻坚、引领发展、基层党建、综治维稳、深化改革等实践中去,建立完善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的考核评价体系,真正让三项机制发挥激励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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