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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条例》和《准则》要突出一个“慎”字

作者:旬阳县农林科技局 温晓黎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03 17:20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鲜明提出廉洁自律规范,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列“负面清单”,强化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反复强调,要“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准则》和《条例》又把“三严三实”要求转化为制度,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笔者认为,学习、领会、贯彻《条例》和《准则》,着重要突出一个“慎”字。

一是要慎初。古人云:“早知今日始,悔不慎当初”。慎初就是谨防第一次做不法之事。“贯彻落实《条例》和《准则》就是要守住 “第一次”的“缺口”,守住第一道“防线”。在千般诱惑、万种笼络面前,面对着权力、金钱和美色,凡是党纪国法禁止的,就要放在“高压线”的高度,自觉“画地为牢”、“不越雷池一步”,永远不要给自己放纵的机会。

二是要慎微。敬小方能慎微,防微方能杜渐。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一个由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变过程,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人,都是从“一点点”开始蜕变的。《准则》要求,要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修身,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不光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不要因为事小或不是自己亲手做的就可以放纵,要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洁身自好,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三要慎独。“慎独”语出《中庸》:“莫见于隐,莫显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其意是当独自一人而无别人监视时,也要表里一致,严守本分,不做坏事,不自欺。党员干部于老百姓而言,手上或大或小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不一定关乎民生大计,但一定关乎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份权力如何用,如何用好,就要用《条例》和《准则》来约束和指导,无论有没有人监督,也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道德准则,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真正让《条例》和《准则》成为前进路上的坐标。

四要慎行。 一个人,特别是为官从政的人,只有“修身慎行,敦方正直,清廉洁白”,才能弘扬社会正气。各级纪检机关查实的“老虎”、“苍蝇”,都是不“慎行”惹的祸。新修订的《条例》开列了负面清单,明确规定了罚则,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学习和贯彻《条例》、《准则》就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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