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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作者:佚名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7 08:20     点击数: 次     字体:      【打印文章】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昭示了我们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深刻学习领会、准确理解把握、坚决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精神,是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重要政治任务。

《问责条例》亮出了管党治党的利器

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权力与义务、责任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使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新颁布的《问责条例》与《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一起,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为管党治党提供了关键的制度支撑。

《问责条例》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第一条就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并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在年初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总书记又提出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问责条例》贯彻总书记要求,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党的问责工作,对全面从严治党必将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问责条例》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创新成果。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更具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问责条例》将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认真总结历史和实践经验,对现行100多部党内法规关于问责的内容进行整合规范,同时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之间的配套衔接,切实解决党内问责内容不够聚焦、主体不够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够统一、对党的建设问责少等突出问题,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走向规范化、系统化和法治化。

《问责条例》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力武器。问题是制度创新的动力,也是问责发力的指向所在。近年来,中央先后对一些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收到了明显成效。但从巡视和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看,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还是存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部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担当、不敢动真碰硬。《问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着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问责条例》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提供重要保障。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共产党人来说,责任重于泰山。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党和人民赋予我们什么样的权力,就要有与之相匹配的责任担当。《问责条例》以党内法规形式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目的就是唤醒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永葆奋斗精神,永怀赤子之心,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确保实现党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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