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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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8-26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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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论一旦结合实践,就会释放出巨大的能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自去年9月提出以来,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刻领会,结合实际探索实践,在管党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践行“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层层设防、分类施治,既坚决处理“少数”和“极极少数”,又积极运用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管住“大多数”,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守护整片“森林”的健康,体现出全面从严的要求,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在践行“四种形态”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扛起责任,特别注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通过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等,着力抓早抓小、治病于初萌,努力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四种形态”提出将满周年之际,本刊认真组织学习领会近期《学思践悟》有关专题文章,并赴天津、辽宁、江苏、山东、海南等地采访,形成了这组《学有所悟·专题》报道,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