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好青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02 10:32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打印文章】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部被称为全面从严治党利器的党内重要基础性法规,通篇体现管党治党、严字当头的精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终身问责”字字铿锵,句句如铁,犹如一剂猛药,彻底让那些“老好人”、“太平官”断了念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创了党的建设的新局面。正风反腐之所以取得如此成就,很重要也很关键的一条,就是通过问责强化担当精神,倒逼责任落实。从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制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尽职履责、担当责任,否则就要被问责。
当前,个别地方、一些部门仍然存在责任意识不强、落实措施不实等“当官不作为,守土不尽责”现象,有些干部感叹“为官不易”,总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消极心理。还有的“怕”担责任、“怕”出问题、“怕”得罪人,在其位不谋其政,担其责不尽其心。这是典型的不作为、怕作为,反映出的正是干部责任意识缺失。解决问题的杀手锏就是问责,通过有力问责,进一步唤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
守土有责,更要守土尽责。责任意识强一点,失职失责就会少一点;平常责任担当强一点,追责的机会就会少一点;平时抓得紧一点,今后处理人就会少一点。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头上高悬“利剑”,必须亲自主抓、亲自上阵,直接推动、直接追责,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时刻督促提醒自己以及分管领导、中层干部主动承担责任,共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问责条例》实施后,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无疑,各级纪委(纪检组)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主动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失责失职必问,问责问效必严,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只有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起来,认真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用好问责利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才能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才能促进责任落实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